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6日正式实施,明确提出明星代言广告如涉及虚假宣传,将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近段时间,微博营销似乎更受明星和商家欢迎。木门品牌企业在推广宣传的时候,不妨多利用明星“微博植入式”营销,效果将会更好!
零成本、易操作优势受明星欢迎
明星”微博植入式”营销目前很为盛行。不少明星经纪公司透露,这一形式去年已达巅峰,虽然经济利益远抵不上一个正式代言,但因为”零成本“、”易操作“以及”隐蔽性“等诸多优势,受到明星青睐。据记者采访的多位明星经纪人及公关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圈内并未将微博营销者一新形式认定为”明星代言“。
因为它尚不属于代言的经济范畴,且也无需签订正规经纪协议,艺人和产品之间的关系也不具有排他性(即传统代言中为,一位艺人不能代言同类的其他品牌)。据一位专门负责微博营销的职员介绍,他们在操作微博营销时十分便捷,若需邀请大V艺人号参加推广,一般只需先和经纪公司取得联系,发给对方微博营销的文案,或是相关隐性植入的操作要求。当艺人发出这条微博后,便能收到谈好的推广价格,这其中由于涉及钱数少、操作简易,基本不签订协议;而对于艺人外的其他类型大V号,现在都通过“微信易”这一交易平台,直接进行买卖双方的营销交易。
明星“微博植入式”营销值得一试
据了解,目前一条营销微博的价码基本在数千至数十万之间。除了以上几种“微营销”,艺人大V们还有一类更为简单的微博推销方式,即直接转发。直接转发品牌官微的内容,或对圈内“好友”已发出的某类营销内容直接转发。
时下,微博作为备受欢迎的社交媒体,不仅成为许多用户的生活必需品,还成为企业和个人推广营销的重要工具。微博的最大特点就是成本低,传播快,其使用较为简单,关注的人多,时效性强。微博极大的丰富了木门企业网络营销的手段,一个成功的微博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做是专为企业服务的小型大众媒体,能够产生强大的传播影响。
木门企业不妨尝试一些创新营销方法,明星“微博植入式”营销就很值得一试。